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習慣性肩脫臼與當兵





我是習慣性肩關節脫臼,
04年有接受關節鏡手術修補受傷組織,
一直到07年體檢前都沒在復發,
我是07年7月接受體檢,體檢時我有附上當時開的診斷證明書,

後來有照X光,

體位判定下來是替代役乙等,也就是補充兵。

後來我在09年8月復發,
09-10年初,我大概因為肩關節脫臼跑了四至五次台北馬偕急診,
於是於碩士班畢業後申請複檢,(有拿這一年內的診斷證明)
10年10月至三總複檢,
基本上三總的醫師還蠻嚴苛的...我的手不大能上舉他還是硬扳上去,
然後最後開了核磁共振的檢查,但因為要打顯影劑進去,
三總放射科櫃台說他們一週只作一次這項檢查,
所以我10月排檢查的日程是到12月中去了,

加上檢查報告與體位判定結果,

我的體位最後還是維持一樣,替代役乙等,不過那已經是11年2月份的事了。

後來我打到新北市政府兵役負責單位去問,他們的課長跟我說只要是習慣性脫臼
基本上都會判成補充兵(我那時問他是這樣跟我說的...)

所以我就認了。


如果要以習慣性脫臼申請複檢的話,建議事項如下:

        1. 最好在軍醫院要有病歷,也就是你脫臼的相關就診記錄,
           不然其實作那項打顯影劑的核磁共振檢查我之前在馬偕就做過了,
           但三總的醫師還是堅持要我做。

        2. 不然就是在其他大型醫院要有就診記錄,
           複檢的體位判定最後會依據你附上的診斷書與複檢報告進行體位判定,
           所以最好是要有詳實記載。

        3. 如果是習慣性脫臼的話,補充兵其實就算ok的,
           想想十二天就可以換一年....(遠目)。

以上,有問題請來信諮詢,
謝謝各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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